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招考试办培养高水平运动队以来,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的运动技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科学文化知识、有较高体育运动技术的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有关体育竞赛、取得良好成绩,促进学校体育交流,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近年来我国对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同时取得较好成绩,运动成绩突飞猛进,在世界综合大赛及单项锦标赛均有较好的名次,但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拨招考制度并不完善,虽然近年有所变化,不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改革、完善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的制度便是当务之急。本论文以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制度研究相关的三类人群为研究对象,依据教育公平论、教育均衡论为理论指导,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启示,精细化的剖析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制度问题,其中针对社会、家长、考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会议、赛会、信件进行访谈、调查、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了解归纳总结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奢望能给予相关部门及关注的人群一点点启示、参考与借鉴。本文的结构框架分为摘要、导论、理论依据、域外研究、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实证研究、结论共七章,全方位递进式的阐述分析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制度问题;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数理统计法,总结出以下结论:1.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应由高校掌握;2.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由高校负责;3.统一高考是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分层次、多样化的有效措施;4.招考规模是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重要保障;5.公平是我国普通高校招考高水平运动员制度改革、完善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