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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创设的,在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的一种特殊的救济制度。我国于2005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以立法的形式创新性地全面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是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规定较为粗糙、笼统,同时缺乏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措施,使得这一制度与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无法完整对接。股东派生诉讼要真正地走入司法程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诉讼程序的具体设计。本文笔者从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入手,对股东派生诉讼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在比较研究股东派生诉讼国外立法例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股东派生诉讼的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