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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医患协商仍是当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医务人员作为纠纷的当事人是医患协商的主角,其参与医疗纠纷协商的意愿和其掌握的医患协商技能,影响早期纠纷的化解、良好医患关系的修复和医疗服务的改善。 目前医患协商研究侧重于提高医患办为代表的医疗纠纷处置人员能力、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但针对医务人员的细化研究仍较少,加之目前医务人员参与纠纷处理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深入调查医务人员对医患协商的认知现状以及参与医患协商的意愿水平,从而制定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医疗纠纷处置能力的措施。 研究目的: 本研究通过对广州市某三甲医院的问卷调查,评估目前广州市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认知现状,分析其参与医疗纠纷医患协商意愿的影响因素,了解医务人员参与处置医疗纠纷的意愿,明确优势区域、待改进区域,并探讨其参与现场处理所需的外部支撑条件,从而提出针对性措施,促使医患协商成为有限度、有特色、有效用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过自制调查问卷对广州市某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参与医患协商的意愿进行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2)对医疗纠纷及医患协商的认识;(3)参与医患协商的意愿水平;(4)参与医患协商意愿的影响因素。 应用SPSS20.0进行统计分析,所应用的统计学方法包括:描述性分析、t检验、方差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等。 研究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95份,收回问卷490份,回收率98.9%,剔除不合格问卷18份,有效问卷份472份,有效率为96.3%。 调查显示,在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认识方面,从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医方因素是医患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要患方因素是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调解方式选择方面,医患协商仍然是医疗纠纷发生后医务人员的首选方式。 在医务人员参与医疗纠纷医患协商意愿方面,综合意愿得分为(3.64±0.74),可见总体来说,医务人员参与医患协商的意愿水平一般。在参与意愿所有条目中,及时完善病历的意愿最高(4.37±0.814),参与意愿最低是患方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纠纷(2.82±1.361)。医务人员在不同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不同阶段的医疗纠纷以及协商事件配合程度三个方面的意愿水平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可见医务人员在选择和参与医患协商时,主动性和积极性会受医疗纠纷原因、阶段及具体事件差异的影响。 进一步做各条目之间意愿水平的两两多重比较,结果表明,部分条目之间的差异明显:在不同原因导致的纠纷方面,参与意愿水平最高的是医患沟通不足导致的纠纷(3.64±1.077),参与意愿最低的为患方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纠纷(2.82±1.361),这两项与其他条目的意愿水平差异具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在医患协商的不同阶段,参与意愿最高的是在患者刚开始产生不满情绪,给予恰当解释的意愿(4.12±0.905),参与意愿最低的是存在暴力风险时(2.88±1.420),与其他各条目之间均具有显著差异;医患协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医务人员参与配合的意愿最高的是及时完善病历的意愿(4.37±0.814),最低的是在患方欠费情况下仍积极治疗的意愿(3.65±1.047),且与各条目均具有统计学差异。 在影响医务人员参与医患协商意愿的因素中,人口学因素主要为性别和职称。调查结果显示排除其他混杂因素的影响,医院鼓励与否的态度、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医院的重视程度以及是否购买医责险等因素也对总体参与意愿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 研究结论与建议: 社会因素仍是导致医疗纠纷的最主要因素,现阶段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舆论的误解或偏见等;医患协商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首选方式,随着人民调解和医责险的兴起和发展,第三方调解机制发挥补充作用;广州市医务人员对医患协商的参与意愿并不高,意愿水平因纠纷原因、纠纷阶段、协商配合事项差异而不同,并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解决医患矛盾的探索中,医患双方对协商都给予了较高期待,现实中大部分医疗纠纷也是通过协商得以解决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结合调查结果,建议通过构建良好的医疗纠纷院内调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人文技能、多元纠纷解决途径协同配合、发挥信息化优势、坚持媒体正确舆论导向等途径,提升医务人员医患协商的意愿和技巧,充分发挥医患协商作为医疗纠纷解决桥头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