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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它是文化传播与物质生产的统一。它一方面具有符合人类精神需求的文化品格,另一方面又以实物形式来满足市场需求。这样就给出版管理带来了文化上和商业上的双重要求。在我国,行政手段是政府管理出版业的主要方式。我国加入WTO后,对政府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出版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在这些现实情况下分析我国出版业政府管理的现状,寻求政府管理的现实途径选择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此部分简要分析了出版业的两重属性,并指出本论文的写作意义、目前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拟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出版业属性界定在这一部分,首先肯定出版业是产业,进而分析其不能产业化,明确了出版业的产业定位。通过对出版业的属性的界定,为出版业政府管理法治化构想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现行出版业依法管理的现状和特征在这一部分中着重梳理了现行出版业法制进程概况,运用计量学手段,统计了大量数据,从立法的质和量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出版业行政法规体系的特点。介绍了现行出版业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的历史沿革和现状特征,为出版业政府管理法治化构想提供了现实依据。第三部分:加强出版业政府依法管理能力建设在详细分析了我国出版业政府依法管理面临的职能错位、缺位和能力不足以及存在的主体障碍和制度障碍方面的问题后,提出综合分类运作、松紧结合、区别监管等多种手段强化出版业政府依法管理效能,为出版业政府管理法治化构想提供了可行性方向。第四部分:建设法治化的出版业政府管理体系通过前面的阐述,得出出版管理的法治化是未来出版业政府管理的客观要求与发展方向。建设法治化的出版管理体系,是对出版业实施有效管理的现实途径选择。这个体系包括建构科学的出版业政府依法管理职能、建立环环紧扣的出版业依法管理主体、建立科学前瞻的出版业行政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