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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给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体验也带来了竞争。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呈现出多种业务形态,出现了诸如支付宝、余额宝等具有普遍影响力的金融工具和产品,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作为金融业之首的商业银行业更是受到了直接影响。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带来的作用是替代还是补充,在学术界和业界始终没有定论。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如何监管也尚不明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直观的影响在业务层面得以体现,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是很好的途径。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界定以及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初步的理论判断。随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得出本文的观点。通过对互联网金融资源配置特点以及用户效用无差异曲线变化的分析,本文从理论上推导出了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替代和补充关系。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对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态进行了介绍,这与美国互联网金融业态有所不同,前者对银行业造成的影响远大于后者,对其原因本文作了对比分析。具体到实证部分,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汇款和销售业务影响较直接,因此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这四类关联业务的优势和功能定位作了实证分析,并针对每一类业务带来的影响得出了相应的结论。本文在结论中提出互联网金融类余额宝产品对银行活期存款存在分流效应,但总体影响有限,P2P网贷对银行贷款业务存在补充,第三方支付业务对银行汇款业务存在替代,互联网金融销售业务会分流银行的的销售收入,并对渠道存在替代。通过关联业务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是有影响的。互联网金融在展业过程中不只是影响到商业银行,它对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也有影响,影响面是非常广泛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发展至今,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仍然存在不足。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商业银行反思自我,开始拥抱变革。互联网浪潮下,商业银行的自我提升应该是常态,并非仅针对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彻底的颠覆,在业务和功能上也无法全面替代商业银行,两者在某些业务上存在功能互补的情形,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存在共生的可能性。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具有深层次意义,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改革有很好的倒逼作用,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中国金融业。除了对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外,互联网金融也对金融监管的革新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综合上述原因,本文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上,既要鼓励其发展又要防范大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原则上是提倡“信息监管和金融监管”并举,但在行业成长初期,可以采取审慎宽松的监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