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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要件这一概念自德国民事诉讼法学者标罗在其书《诉讼抗辩与诉讼要件》中提出后,就构成了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并随后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引起了重视和后续的研究热潮,并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在我国因长期受职权主义理念的影响,一直以来将诉讼要件等同于起诉要件,起诉要件的如此“高阶化”也带来起诉难的问题,学者们虽一直致力于研究起诉要件,然而如若不从根源上将诉讼要件与起诉要件相分离,则起诉要件也难成其体系。诉讼要件的价值和意义又远不在于仅仅实现其与起诉要件的区分,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作用可以决定案件本身的判决结果,对于其具体内容、审理方式、审理顺序和裁判的研究,有助于对诉讼要件理论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尽管诉讼要件理论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已经日趋成熟,然而在我国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学者对于其的研究著作也颇为少见。本文从诉讼要件的源起出发,剖析诉讼要件的本质,并通过对其具体内容的详细阐述,并从实际诉讼程序进行中对诉讼要件的审理和裁判的角度,对诉讼要件理论做较为全面的分析,并在此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起诉要件,试图实现起诉要件中诉讼要件的分离,从而一方面重构我国的起诉条件解决我国起诉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要件理论,从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体系。本文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对诉讼要件的概述,该部分从诉讼要件的源起出发,介绍标罗最初的诉讼要件理论形成的背景和研究内容以及对后世的影响。然后,从其源起的意义引出诉讼要件的本质问题,试图通过对各种学说的比较对诉讼要件的本质形成较为深入和准确的认识,对于其本质的认识是诉讼要件理论研究的根基。诉讼要件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引入的一个新的领域,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分如诉权要件、起诉要件,能够帮助我们对诉讼要件形成更为清晰的认识和定位。第二章——对诉讼要件具体内容的详细阐述,该部分首先区分了诉讼要件的不同种类,然后从一般意义上的诉讼要件的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诉讼要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有关法院、当事人、诉讼标的的诉讼要件和诉讼障碍事项。对于诉讼要件的具体内容的分析有助于诉讼实践中的操作,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之一。第三章——诉讼要件的审理,是诉讼要件在诉讼程序中的角色的体现,该部分从诉讼要件的审理方式、审理顺序和裁判这一顺序详细得分析了诉讼要件如何审理的过程。诉讼要件的审理该部分内容颇为丰富,也是学者们争议较多的方面,笔者通过对各国学者不同的认识的分析和理解,试图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第四章——对我国的民事诉讼要件体系的构建的设想,该部分内容是在前三章节对诉讼要件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现状提出的大胆设想。要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要件体系,必须先找出我国一直未能构建该体系的症结所在——起诉要件等同于诉讼要件,从而要实现诉讼要件体系构建的目标,就必须实现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的分离,重新设置我国的起诉条件,实现起诉的“低阶化”解决“起诉难”的问题,并结合以上对诉讼要件的理解,联系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要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