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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30日,由证监会筹备10年的创业板顺利开版。我国的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而创业板的加入,为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也为私募股权资本开通了顺利的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上市(IPO)。然而PE投资带来的IPO高抑价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对于PE对IPO抑价的影响,也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争论的议题。国内外学者对于PE是否会影响IPO抑价,以及如何影响IPO抑价得出了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国外学者提出来“认证理论”、“监督假说理论”和“声誉效应假说”来解释PE支持的公司IPO更高或更低两种现象。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以我国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3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316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具有PE背景的高新企业242个,非PE背景的高新企业75个。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PE对创业板高新企业IPO抑价度的影响。本文首先通过相关性分析,从7个影响IPO抑价度的因素中选取了5个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分别是网上发行中签率、首日市盈率、首日换手率、年份、发行价格。采用修正后的IPO抑价度作为被解释变量,把“有无PE”、“PE持股比例”、“PE声誉”、“PE经验”作为解释变量,建立了四个相关模型。先后进行描述性统计、皮尔逊相关分析、回归分析,进行实证研究。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影响IPO抑价度的因素包括网上发行中签率、首日市盈率、首日中签率、年份、发行价格。(2)私募股权的参与会提高IPO的抑价度水平。有无PE参与与IPO抑价度正相关,影响程度在5%水平上显著。即PE机构的参与不但没有起到认证作用,消除信息不对称,反而有PE支持企业的IPO抑价度高于无PE支持的企业。(3)对于242家具有PE支持背景的企业,PE的持股比例与IPO抑价度负相关,但并不显著。(4)在有PE支持的企业中,PE声誉与IPO抑价度正相关,而且非常显著。即私募声誉越高的机构,其所投资的企业IPO抑价度更高。(5)在有PE支持的企业中,PE经验与IPO抑价度负相关,而且非常显著。即PE机构的成立时间越长,私募经验越丰富,对被投资企业的认证作用越显著,IPO(6)抑价度就会越低。最后,本文基于PE机构、被投资企业、投资者、监管机构四个角度,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