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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下政府和私营企业通过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很好地解决了政府财力有限的问题,并因为引入企业的经营效率发挥了提质增效的功能。作为PPP模式最核心的PPP协议是搭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桥梁和纽带,研究PPP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对于整个PPP模式的发展以及行政法规制方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厘清PPP协议概念的基础上,搜集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提炼出当下PPP协议法律问题的焦点和实践经验,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通过借鉴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提出完善我国PPP协议法律规制的方案。本文的第一部分对PPP模式和PPP协议的概念和类型进行梳理,并通过将PPP与民营化、政府购买服务,PPP协议与政府采购合同作比较,进一步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PPP协议的范围,为下文案例的检索和分析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我国PPP协议的实证分析,通过搜集110篇裁判文书,并重点研究其中40个典型案例,呈现出实务中PPP协议纠纷管辖由民事诉讼转向行政诉讼,纠纷类型集中在供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等特点,并归纳出法院在管辖、认定PPP协议标准、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等方面存在争议。第三部分为我国PPP协议法律困境的原因分析,通过案例的归纳,针对产生PPP协议主要法律问题的原因进行逐一分析,总结出PPP协议兼具公私法因素及认定标准不一导致管辖争议,行政诉讼“民告官”模式导致公部门救济机制仍存争议,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导致无规则可循或规则冲突三方面原因。本文的最后一部分,通过结合前文三个部分的内容,针对整理的法律问题及产生原因,以域外经验为鉴,提出以公私法融合发展为背景建立透明、公平、合作共赢的规制原则,采用“综合标准说”以顺序审查思维统一PPP协议争议的识别标准,从行政机关和PPP协议利益相关人的角度扩大PPP协议争议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出台高位阶的法律文件和优化立法模式,统一裁判思路和尺度五大完善我国PPP协议法律规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