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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城市化进程中客运公交运营线路实施特许经营为研究对象,基于香港典范和泉州实践的经验分析,力图构建和优化与我国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客运公交运营线路特许经营机制,以发挥其调节生产要素流动、减少社会交易费用以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的作用。
本研究分析了客运公交运营线路公共垄断经营积弊,论证了特许经营机制的比较优势,认为特许经营机制的实施在本质上是特许经营权缔约过程。基于香港典范和泉州实践的经验分析,文章提出特许经营机制的实施路径应由市场框架、商业机会以及合同管理三个维度共同规定,而只有当市场竞争、公司治理和政府管制三个支柱紧密相契时,这个市场框架方得以形成。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着重从价格管制、竞争管制和服务管制三方面讨论了政府管制问题。
本研究提出客运公交运营线路实施特许经营机制的五个内涵: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生成、获取、维持、行使、转移和终结;条件是特许经营可产生商业机会,且该商业机会得以在完善的市场框架内生成、获取、维持、行使、转移和终结;路径由市场框架、商业机会和合同管理三个维度共同规定;基础在于建立有效管制政策以规范特许经营权缔约过程;保障是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本研究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创新观点:第一,客运公交运营线路特许经营权由道路使用权、服务供给权和经营垄断权共同界定,这决定特许经营合同在本质上是行政合同;第二,客运公交运营线路特许经营机制的实施路径应由市场框架、商业机会和合同管理三个维度共同规定;第三,客运公交运营线路特许经营的市场框架应由市场竞争、公司治理和政府管制三块基石紧密相契而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