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权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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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互联网1995年开始商业使用后,网络己成为有史以来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最快的高新技术.全球网络人口的迅猛扩张、各种网站的大量涌现、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给相对稳定的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网络名称--“域名”纠纷的大量出现首当其中,如何合理地解决此类纠纷,使传统的法律制度顺利进入网络时代是我们必须思考的课题.在所有关于域名纠纷的法律问题中,域名的法律地位为何、如何处理域名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以便给合法权利人以有效的司法救济,是国内外讨论最为激烈也是最急待解决的方面.经过近几年的研究和探讨,如何从制度上解决域名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在国际上己略见雏形.然而,在中国不仅立法上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而且理论研究上也非常有限,显然,这种状况是不利于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的.为了进一步引起我国法学界对域名权与在先权利冲突研究的关注,并对我国今后在这方面的立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作者专门就这一国际间仍有诸多争议的问题作了较为细致的探讨.作者在论文的准备与写作阶段,首先努力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国内外详实的相关资料;其次在对资料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长时间的思考,选择以“利用平衡”为核心,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对问题展开研究;最终提出了应当针对域名权与在先权利冲突进行相关法律调整.同时,也具体提出了在立法时应当首先明确域名的独立知识产权客体地位,应采取合理保护原则来处理域名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其次在程序法方面就起诉条件、原、被告举证责任的分担及管辖权的行使,在实体法方面就司法救济方式的完善等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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