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可生育行为承担者的价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序言就指出:“养育子女是男女和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中国成立之后,生育保险制度的演变伴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发展日益完善。2011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