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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模式,是在新世纪引入我国的。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此以后,社区矫正在我国发展迅速。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回归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使社区矫正对象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和主要目标之一。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以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几大参与相关管理的主体为切入点,结合笔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践,以S市G区的实际情况和个案为例,详细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回归管理的现状、困境、成因,并给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能对理论和实践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