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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消灭时效的问题,各国民法存有多种立法例,理论上亦是众说纷纭。物权请求权不同于债权请求权,有其特殊的性质,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同时,消灭时效的客体理论上一般是指请求权,由其是债权请求权。鉴于物权请求权与物权的特殊关系和物权保障的绝对性,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消灭时效就成为时效制度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物权请求权自身性质、物权请求权与物权的关系、消灭时效的客体等方面对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消灭时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得出物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消灭时效的结论。并且在这个前提之下,针对各种类型的物权请求权进行分析,认为妨害排除请求权、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制度。而除此之外的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等其他物权请求权,尤其是已登记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应当适用消灭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