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3月31日,我国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3号、第24号等系列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港交所和内地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的银行,在2018年年初开始执行新准则。新准则在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等方面做了很大调整,当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受影响最大的就是金融行业,而银行业又是金融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的枢纽。基于此,本文以中国银行为例,探究作为银行业主体的商业银行是如何接轨一系列新准则的,商业银行在新准则实行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又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本文对比新旧准则,围绕新准则的两大主要变化展开研究。首先分析实行新准则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笔者通过对数据整理发现: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三分类使各大银行的权益工具投资主要被分类为“FVTPL”类金融资产,导致其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应用促使银行业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信用损失做出合理评估,风险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虽然新准则的实施导致银行利润产生较大波动,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更好的展现了银行的收益结构;在新准则的影响下,银行的净资产会呈现一定的减少趋势,但这11家“A+H”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未受太大影响。随后以中国银行为案例研究对象,归纳了中国银行对新准则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施新准则后中国银行的最新财务数据,从财务报表数据、财务报告质量及经营管理等几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促使中国银行优化资产负债配置;在较大程度上能够制约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保障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对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有所提升。同时,新准则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促进了中国银行对未来风险的考虑与判断,风险管理能力有所加强。最后,笔者从应对策略和发展战略方面就我国银行业如何做好新准则的落地与实施工作提出了建议:完善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调整投资策略、加强协同合作、提升从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