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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非农化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此消彼长的过程,也是农业部门与建设部门职能转化的过程。农地非农化导致了城镇周边农用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大量减少、闲置土地增多、生态环境问题增多、失地农民生活质量参差不齐等社会问题。目前,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如何保护农用地生态环境,提高农用地价值,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及利益是社会关注的问题。近几年,和林格尔县重发展的发展思路下出现了大量的农转非现象,因此,研究其农转非过程中的农用地价值构成与征地补偿标准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对已有1996—2014年和林格尔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并分析了和林县农地非农化时间变化、空间变化和数量转移变化,在此基础上估算了农地非农化现象最为明显的2007—2014年间农用地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即农用地非市场价值,最后通过2007年、2010年、2014年征地补偿标准与农用地非市场价值比较分析和损益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建议和对策。本文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1)1996—2014年农地非农化变化特征从时间变化而言,总体上农地非农化规模逐渐扩大;从空间变化而言,农地非农化主要集中在城关镇、盛乐镇、大红城乡和新店子镇,四乡镇农地非农化面积之和均占到农地非农化总面积的90%以上;从数量转移情况而言,1998—2007年和2007—2014年的变化趋势有所区别,前一个时间段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用地主要转向工矿用地和城镇村用地且农用地中草地的被占用量最多,其次为林地;后一时间段内,农用地主要转向了交通运输用地和城镇村用地且农用地中被占用最多的是耕地和林地。(2)2007—2010—2014年农地非市场价值损益结果本文农地非市场价值是指农用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社会价值主要由养老、医疗、就业和粮食安全保障价值构成,生态价值主要由农用地水源涵养、调节生态、保持土壤、文化娱乐和保持生物多样性价值构成。2007年、2010年、2014年农用地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均在逐年增加,且从农地非市场价值总体而言,生态价值是其主要组成部分。(3)2007—2010—2014年农用地价值比较研究本文将农用地损益价值计入三期征地补偿标准后视其为农用地理论补偿价值,比较三期农用地理论补偿价值结果发现:除了2007年农用地损益价值单价大于实际经济补偿标准之外,2010年、2014年时农用地损益价值均与实际经济补偿标准相近。实际经济补偿标准、损益价值、生态补偿价值和社会补偿价值逐年在增加,但与农用地理论补偿价值的比重而言,只有实际补偿标准占比在逐年提高;从损益价值整体占比而言,虽然在逐年减少,但其比重仍很高,最少时也占到了45%左右,其中85—90%是生态补偿价值,因此依然要对生态价值引起重视,使其合理的纳入征地补偿价值。(4)根据本文上述研究结果,提出将生态补偿价值纳入征地补偿标准中,明确界定被征地土地的范畴,逐步缩减土地征收规模,探索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土地征收机制等建议和对策,以待解决农用地价值的不够完善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