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解读,发现《条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几点建议。希望借此来提高立法者的重视。进而提高立法质量,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更有可操作性。文本在第一章简单的阐述了作者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内容和在撰写论文过程中采用的研究方法。在第二章首先介绍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资源的概况,分析了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原因主要是:现行旅游法律、法规的陈旧、不健全以及旅游业在延边州的经济地位和发展状况,提出《延边朝鲜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制定是必要的,然后通过正反两个方面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进行了解读,在肯定《条例》为规范延边地区旅游业提供了依据,推动了延边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发现了《条例》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内容不够全面、对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安全、旅游经营者的规制和对旅游者的保护方面的规定有待加强。在第三章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立法的研究,希望立法者开拓视野,扩展思路在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过程中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旅游立法理论和经验。首先,在我国没有旅游基本法的大背景下,各地方为了有效地规制本地区的旅游业市场,纷纷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旅游(管理)条例》。迄今为止,我国已有30多个省和直辖市制定了《旅游(管理)条例》,这些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完善提供了参考。其次,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对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经验以及法国、意大利对遗产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的规制,都值得延边州学习。最后,日本和英国有关旅游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和案例为延边州旅游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借鉴。在第四章提出了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建议。首先提出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应注意的事项,主要从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应遵循的原则、对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如何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予以考虑。其次针对前文提到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认为应把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救援、涉外旅游和建立补偿机制囊括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业条例》中。对旅游主体的权利义务、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在原有的基础上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