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制度设计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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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快速进步,加之互联网的便捷及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互联网保险飞速发展,互联网在改变传统消费方式的同时,也引起了整个保险市场商业模式的变革。保险业与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互联网相结合,诞生了互联网保险,这一崭新的保险经营模式。互联网保险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咨询、投保、承保以及理赔等服务,彻底颠覆了传统保险经营模式。尤其是最近几年,互联网保险飞速的发展,展现出了其巨大的潜力,但这其中也蕴含了一些风险及挑战。  本文首先介绍了互联网保险的概念,并归纳了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较所显现出的数字化、即时性、直接性和跨区域性等特征。并介绍了我国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经营方式:保险公司自营官方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兼业销售、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以及网络中介代理。通过与传统保险相比较,总结了互联网保险独有的特征,并指出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挑战,如互联网保险相关数据的信息风险、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风险以及传统保险制度在互联网保险中适用的风险。其次阐述了互联网保险监管的主体、内容、监管目标及其特殊性,并针对上文中的互联网保险的挑战的监管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中的不足。再次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域外保险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及监管现状进行了简述,并分析了这些国家在互联网保险监管中的优点。最后通过对我国互联网保险的挑战及其特殊性,并结合域外的监管经验对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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