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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模范自治区。在执行中央政策的同时,内蒙古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供给中的职能。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经济快速发展,连续多年增速全国第一,但是城乡居民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农牧区的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富民强区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学术界十分重视社会养老保障政府供给问题研究,重点探讨城乡统筹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政府供给的现实基础、运行模式和基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这种研究背景下,研究内蒙古农牧区养老保障服务的政府供给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由于内蒙古农牧区自然地理、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经济结构以及收入状况的特殊性使得内蒙古农牧区养老保障平低、政府供给困难,因此能否建立起与农牧区发展相适应的农牧区养老保障制度关系到内蒙古的牧区发展,更加关系到我国的民族团结以及边疆稳定。本文以内蒙古农牧区养老保障服务政府供给问题为研究内容,阐述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较全面地分析说明了内蒙古农牧区养老保障服务的政府供给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存在的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借鉴国内外养老保障政府供给的经验,提出了完善内蒙古农牧区养老保障服务政府供给的对策,第一加大政府在农牧区养老保障中的财政投入力度,第二完善农牧区养老保障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第三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供给,第四继续健全政府养老保障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