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伦理建设之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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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伦理作为应用伦理学的分支学科,多年来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某些研究上的不足和亟待突破的盲点。要弥补这些缺憾,使我国教育伦理建设的水平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入更高层次,教育伦理建设在审视现状的基础上,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在价值目标上,不仅要提升教育者的道德水准,而且对实现人的生命本质给予终极价值关切,既坚持主导道德的一元性,又承认多元道德取向的现实合理性;在规范建设中,不仅设定教育行为之应然,且昭示这种应然之内在依据,使教育者行为最大限度地趋于教育善的境界;在功能向度上,教育伦理既要注重贬抑教育行为之“恶”,又应竭力显扬教育行为之“善”;在研究视域上,不仅探索教育个体的致善之道,且关注社会教育伦理及社会善的实现;在实现机制上,既要构建教育伦理的外在保障体系,又应完善教育伦理的内在动力系统,全面促进教育道德进步。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切实关注和有效解决,将有利于完善和深化教育伦理理论研究,完成其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从而提升现代教育伦理建设的水准,推进教育善的本质现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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