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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业科技进步与粮食增长中,优良品种的选育与推广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授权品种在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中逐渐起着关键作用,采用相同授权亲本育成的新品种数量大幅度上升。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未对派生品种做出法律规定,派生品种不但可以申请品种权,而且在商业化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需要获得原始品种权人的许可。国际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争议由来已久,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关于派生品种的规定则成为焦点问题。农业育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技术创新获得更多优良的新品种,推动农业发展。原始品种创新的溢出增进了社会福利,但是,社会或消费者能够获得这种溢出效应的前提是有不断增长的技术创新。我国派生品种开发是否影响了技术创新的增长,并最终影响到社会及消费者通过获得溢出增进的福利,则对派生品种经济影响研究非常重要。本研究以原始品种创新的溢出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将育种创新及其运用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全文主要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从国际上对派生品种规则的起源,即国际育种者权利制度的变迁,审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分析派生品种对水稻品种创新增长及品种推广趋向的影响。二是选取派生品种经济效应作为研究的重点,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探讨派生品种对水稻生产和农户生产收入的影响,进一步分析中国加入UPOV1991文本限制派生品种的潜在影响。具体研究内容陈述如下:研究内容一:派生品种规则起源及发展中国家管理该部分的目的是为后面章节的分析奠定研究背景。派生品种实际上是对研究免责权利的限制,极大地保障了原始品种权人的经济利益,但对于再研发者皆有不利之处。发达国家强力推行UPOV1991文本高标准保护,更多的是其实力强大的跨国种业集团利益驱动的结果。而派生品种条例对发展中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具有一定局限性,我国应首要完善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最终目的是推动育种创新运用,保证农产品种供应、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研究内容二:派生品种对水稻育种创新现状影响分析运用系谱分析法研究获得原始品种及其派生品种,通过派生品种开发对水稻品种创新增长与品种推广趋向的影响,分析限制派生品种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得到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原始品种创新的溢出刺激了水稻品种创新增长,派生品种对原始品种增长并未呈负作用。被大量运用于后续创新的原始品种仅集中于少数几个品种,原始品种创新的准公共物品特征需要由政府承担供给,原始品种创新的溢出促进了企业创新申请,使私人育种能力得到一定提高;其二,派生品种创新促进水稻品种多元化推广。相对于非主栽品种(年推广面积0.67-6.67万公顷),派生品种对主栽品种(年推广面积>6.67万公顷)推广贡献较大;第三,我国现阶段加入UPOV1991文本限制派生品种将会削弱后续育种创新的积极性,尤其是商业育种创新,较大程度上约束公共科研机构间、公共科研机构对企业的创新溢出。政府政策应为提升种子企业创新能力而努力。研究内容三:派生品种对水稻生产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重点利用宏观水稻生产数据探讨派生品种对我国水稻生产的影响。首先运用遗传单一性指标法,分析来源于相同原始亲本的我国不同水稻主产区生产的遗传单一性问题,结果显示:1999-2009年我国原始亲本对水稻生产平均遗传贡献达0.25,并且生产上来源于相同原始亲本的遗传单一性变化并未逐渐增长;由于我国对杂交稻育种高度重视,籼稻育种技术快速发展,我国籼稻产区原始亲本的遗传贡献远大于粳稻产区。其次,基于1999-2009年中国21个水稻主产省区的省际面板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生产函数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原始亲本对水稻改良的遗传贡献显著提高了作物产量的整体水平。限制派生品种将增加研究成本和创新成果的不确定性,可能放缓农业生产进程。研究内容四:派生品种对农户生产收入的作用效果本章运用江苏省农户水稻生产调查数据,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和配对样本分析派生品种与原始品种的种子价格、出售价格、生产率及生产收入的差异,构建农户生产收入函数模型,分析派生品种采用对农户生产收入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派生品种的种子价格显著高于原始品种;派生品种采用对农户生产收入具有积极影响。派生品种创新有利于农业生产特性改良,提高农民福利。因此,利用原始亲本进行改良不应受到知识产权的限制。限制派生品种将使得品种权交易成本和维护成本大幅度提高,如果政府未采取补贴等政策措施,这部分成本将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的用种成本;如果政府采取补贴或强制性许可措施保护农民利益,无论何种情况都会增加制度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