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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中叶以迄今日,因种种因素,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隔台海分治,两岸走上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大陆实行了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向认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而台湾则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建立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为特征的后发地区所采用的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经济体制的不同,使得两岸在土地产权体制的建立和改革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台湾地区在土地产权变革过程中,深刻理解了土地产权的权利束特征及其公共性,通过步步为营、和平分权的方式对产权关系进行变革。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放租、耕者有其田是其主要的产权变革手段,而与之相伴随的市地改革和农地重划是后续的产权变革措施,起到土地产权的再调整和巩固作用。台湾地区政府在土地产权变革上有主有辅、循序渐进的改革政策和措施,为台湾土地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当前中国大陆的农村土地产权变革已经拉开了帷幕,台湾的相关经验对于大陆土地产权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需要本着取长补短、为我所用的精神,对台湾土地产权变革中的可取之处加以吸收利用,以更好地在土地改革领域加快改革的步伐。 台湾土地产权变革的相关经验带给我们若干启示。首先要地主签订产权契约的自由;其次需要完善的土地产权法律体系;再次,要求清晰地界定产权;此外,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最后,通过鼓励公民参与降低交易成本。 只有土地产权变革利益相关方协商合作,形成合力,才能使土地产权变革实现“帕累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