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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采用以实地调查为主,文献资料为辅的方法,分析民族法制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德宏州)的建立、实施过程,归纳、总结民族法制建设在德宏州的建立、取得的成就及经验,以及对德宏州社会经济做出的贡献,探索德宏州的民族法制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研究如何在德宏州建立健全民族法制建设,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了展望。
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主要观点。第二部分概述了德宏州民族法制建设的历程及现状,分析了德宏州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补充规定、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情况和民族法制建设实践,阐述了民族法制建设对德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第三部分概述了德宏州的习惯法及村规民约对民族法制建设所起的作用,习惯法和村规民约中对法制建设有用的应该保留沿用,对于不利于社会发展的糟粕应予取消。第四部分从立法、执法、监督等几个方面分析了德宏州民族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五部分针对德宏州民族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德宏州应抓住当前构建“桥头堡”黄金口岸的有利时机发展经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德宏形成“桥头堡”连内通外的重要交通节点。要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加大对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同时要充分利用习惯法和村规民约在德宏州民族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