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人所得税是跟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税种。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不断变化发展,人们取得收入的途径和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这些都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增加了难度。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均衡社会收入,对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却发挥出了“逆向调节”的作用,逐渐暴露出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其对收入的调节功能受到了质疑。因此,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经成为重要且现实的课题。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对于以个人为单位而言,不仅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而且更能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的纳税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制应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本文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与导论,阐述本文的写作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本文的研究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主要部分,总结个人所得税前人的研究内容,并对相应的国内外研究综述做出评述;第三部分阐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首先对本文研究的主体即个人所得税的概念进行限定,并阐述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出现的问题,分析国外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同时也提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的改革趋势;第四、五、六章为本文对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设计,即围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个主要方面:税制模式、税基和税率。第四章,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分析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选择在以家庭为单位的情况下的不同,提出自己的建议;第五章,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基设计,本章主要借鉴个人所得税税基设计的国际经验,阐述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基设计;第六章,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首先比较国际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并阐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变化趋势和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计;第七章,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证研究——以天津市为例,通过实证分析,计算出本文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与现在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其有效性;第八章,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系统改革,主要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系统进行改革和相关经验的借鉴。本文研究结果表示,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设计方面:税制模式选择上应该选择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混合税制模式;税基的设计方面要实行费用减除设计原则,扩大税基与应税收入的原则;税率设计方面要实行,减少累进税率档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以人为本”的家庭为单位税率设计改革和税率指数化改革设计原则。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证方面我们以天津市为例,实际测算得知2013年天津市的免征额应该大约为3318.4元,略低于现行3500元的标准。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即可避免富人漏税,又可避免穷人多上税的情况,还可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奠定基础,为以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