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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理论入手分析了医学教育、医学职业的特征和残疾人自身特点,探讨了残疾人医学教育的可及性。认为残疾人平等享受医学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平等权利的体现,对部分具有完成医学教育和从事医学临床能力和条件的残疾人,应创造条件让他们平等接受医学教育,而不应将其排除在医学教育之外。以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课程为例,根据医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要求,对肢体残疾人能否完成医学专业课程学习进行了逐一分析。认为只要以残疾人可从事的临床业务为导向,安排残疾人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残疾人顺利完成医学教育并正常执业是可行的。通过分析残疾学生就读医学专业的情况发现:残疾人医学教育资源的可获得性较差,大部分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残疾人生均拨款与正常学生无差别、公共建筑没有考虑为残疾学生提供方便的无障碍设施;残疾学生医学教育的可接近性较差,四川省2010年至2016年间有187名残疾学生被医学院校录取,但大多数残疾学生被排斥在医学教育之外;残疾人医学教育的可接受性较差,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面还远不适应残疾人医学教育的要求;残疾人医学教育的可适应性差,主要表现为残疾人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还不能适应医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分析发现造成残疾人医学教育可及性差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残疾人基础教育差,残疾人康复保障不足使可获得性差;二是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三是对残疾人医学教育关注与系统研究缺乏;四是残疾人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医学教育可及性的建议:一是抓好残疾人基础教育,加大经费投入与师资培养,加强残疾人从事医学工作的保障条件建设,不断推进残疾人医学教育的可获得性;二是纠正社会对残疾人从事医学工作认识上的偏见,放松医学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身体条件限制,不断推进医学教育可接近性;三是加强残疾人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探索建立残疾人医学执业的范围及标准,不断推进医学教育的可接受性;四是引导残疾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适应医学及医学模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