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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以来,国家快速发展,社会建设稳步前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国家和广大民众对于民生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对于民生问题的解决也迫在眉睫,运用法律手段改善民生构建民生法治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新要求。然而,要全面推进民生法治社会的建设,就必须深入研究民生法治的理论。在本文中,首先通过分别梳理民生内涵和法治的内涵,找出民生法治的交汇点,最终明确了民生法治的概念。然后,进一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的民生问题的实质,分析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民生法治建设是由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决定的,是社会群众利益诉求的反映,并进一步结合我国民生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提出强化民生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依法行政、深化司法改革回应民生诉求等民生法治建设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在于阐述民生法治的内涵。在对民生法治概念进行明确之前,主要是对民生内涵和法治内涵的解读。在对民生进行分析的时候,采用历史的方法,从古代民生的内涵开始研究,接着分析了孙中山对民生的认识,最终切入到当代我国的实际情况,着眼于近代社会的民生内涵。对法治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现代法治的内涵进行解读的。从民生与法治的交汇处,总结分析民生法治内涵,进而从当代社会实际出发,指出民生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当代民生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解读。主要目的在于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角度,研究中国现在的民生问题。要想将民生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结合起来,务必要弄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到底是什么。所以,本文从法的物质条件观、法的阶级观、法的历史观、人本法律观和权利义务观五个方面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内涵。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灵魂就在于它的时代性,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依法治国。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相互照应,在第三部分中从观念上、实践上指出了我国当前民生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而在第四部分则相应的提出了完善我国民生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