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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形资产日益重要的今天,商标的价值也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尽管商标权具有很强的公共利益性质,商标法也在尽可能实现商标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与协调,但这并不能改变商标的私权属性,也不能改变商标法维护商标权人最大利益的宗旨。与此同时,以捍卫市场竞争秩序为宗旨的经济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旗帜鲜明地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限制商标权人为追求个体利益而侵害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利益冲突是法律产生之源,法律一直在寻找一种平衡并对这种平衡根据政治、经济、文化的变革和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用经济法规制商标侵权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本文笔者以经济法为理论依托,从经济法的本质与价值追求这一全新的视野来探讨对商标侵权的控制。本文立足于经济法对商标侵权控制的补充作用,从与商标侵权相关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部法律出发,提出从完善法律、完善机构设置和完善监督机制三个完善商标权益保护的方向,以期望通过运用经济法的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控制,建立一个横向跨度的完备的商标保护体系。解决单单依靠商标法对商标侵权控制的不足,并希望对我国在商标侵权控制的立法和执法上有所裨益。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除前言和结语外共计三万余字。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商标权权益保护与经济法价值之契合,本部分通过论述商标法和经济法在保护商标权益、控制商标侵权的关系,指出商标法与经济法在控制商标侵权上价值取向、基本原则的一致性,明确提出了在经济法视野下保护商标权益、控制商标侵权的可行性。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简要的对当今主要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概述。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商标侵权进行控制的必要性,它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第四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域外关于控制商标侵权的规定和经验的借鉴,期望通过介绍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从中得到一些借鉴,为我国所用。第五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指出我国经济法在对商标侵权控制的缺陷和不足。它包括四个方面: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商标权的缺陷、我国新制定的《反垄断法》对滥用商标权的行为控制的缺陷、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商标侵权损害上的不足。第六部分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我国经济法存在的这些不足,同时通过借鉴域外的经验,提出我国经济法对商标侵权的建议,本文从法律完善、机构设置、管理监督三个方面提出对商标侵权的控制的建议,期望对我国在商标侵权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