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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宏观经济领域,地方债务风险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虽然近年来中央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地方政府举债的政策文件,但地方债务风险不断扩大的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环境面临持续放缓的压力,地方债务整体扩大较大且仍在不断扩张,且债务规模相对于自身的综合财政收入实力明显偏大,加上存量债务,偿债负担较重,偿债能力相对较弱,导致地方债务风险日益显现并急剧增加,如何有效控制地方债务风险是各级地方政府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本研究从地方债务风险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入手,基于对核心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的分析,立足当前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现状,基于对现有研究成果中地方债务风险评价指标的挖掘,遵循指标初选、专家评价复现、聚类分析选择的思路,构建地方债务风险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选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的省域的面板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地方债务风险进行省际比较和预警分析,提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相关建议。本研究能够对以往研究形成有益的补充,了解不同地区债务风险水平,有利于帮助各省份更好的防范与化解地方债务的风险,更加科学、系统的管理地方债务,降低因债务扩张带来的风险,使地方债务能平稳高效地服务于社会建设。研究发现: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省际差异明显,其中西藏、重庆、江西、天津、湖北等省市的地方债务风险较低,云南、贵州、辽宁、青海和内蒙古等省市的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其中,地方债务风险处于轻警区的共19个省市,处于无警区的共7个省市,处于中警区、重警区的各有2个省市,而处于巨警区的有1个省市。整体上看,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省际差异较大,但大部分省市的地方债务风险较低或较轻,在总体可控范围内,但部分省市地方债务风险较高。通过比较与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滞后有关,地方债务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已经被明显弱化,地方债务风险程度高的省市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陷入“瓶颈期”,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会进一步增加地方债务负担。防范化解我国地方债务风险,建议逐步转变以举债来促增长的模式,通过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地方政府要更好的发挥债务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要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