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单独二孩”政策效果不佳、“失独”问题日益严重、男女比例失衡的宏观背景下,党和政府对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的再一次调整。然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明显低于预期水平,自2016年以来全国人口出生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出生率再创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值,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对改善我国人口低生育率现状的作用有限。而育龄女性作为生育过程的绝对载体,其生育意愿对于政策的执行起着关键作用。因此,通过深入了解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针对当前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激励性对策,将为更有效地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本文在广泛阅读生育意愿、政策效应、激励对策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以茂名市为调查点,通过对510名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进行问卷调查,并选取10位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运用SPSS19.0统计分析软件对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但没有起到显著的激励效用。在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发现学历、职业、理想孩子数、现有孩子数、父母对孩子照护的支持、政策颁布前的生育意愿正向影响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而育龄女性的年龄则负向影响其二孩生育意愿。育龄女性越年轻、学历越高、职业为个体户、理想孩子数越多、家庭现有孩子数越多、父母对孩子照护越支持、政策颁布前意愿越强烈,则其二孩生育意愿就越高。同时,通过访谈发现,育龄女性对于国家出台鼓励二孩生育的支持类政策具有较为强烈的需求,其中,儿童早期照料政策和二孩生育津贴政策最受关注。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完善鼓励性配套政策,以充分激发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根据实证分析结论,本文提出六点提升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激励对策:引导生育观念转变;完善女性就业保障政策;健全生育保障体系;建立二孩家庭经济保障机制;构建儿童照料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家庭平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