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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是中国古代特殊的历史时期,前期专制皇权几近极端,中后期社会变革又尤为活跃。当长期处于边缘地位的人群——女性,置身于这一极富创造性的时代环境之下时,得益于受教育程度提高和心学思潮席卷等因素的推动,她们的个体发展迎来了重要的转捩点。体现在文学上,便是诸多女性涉足文学创作,女诗人数量较之前代锐增、女性诗歌创作蔚起,同时女性的创作观念及行为亦发生了嬗变,主要体现在创作主体家族化、创作意识自觉化和创作体裁多样化三个方面。明代女诗人群体规模之壮大已然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之时,女性作品虽如泉涌,但作品真正能够得到留存的状况却颇为窘促。所以明代中期始,部分文人以关注并认同女性文学为出发点,将女性文学作品编集并刻印行世。明代诗歌总集亦开始收入女诗人作品,然而除钱谦益《列朝诗集》和朱彝尊《明诗综》分别收录一百四十三位和一百零七位女诗人以外,其他选家对女性创作的认可程度仍不高。所以,《列朝诗集》作为正统断代诗歌总集,收入了一百四十三位女诗人的七百三十一首诗作,正视了女性的诗歌创作,给予了女诗人独立的位置,从文学角度和社会性别角度看都是一部具有发轫意义的诗歌总集,进步性不言而喻。钱谦益秉以诗存人之宗旨,推陈出新,探索出独到的编排方式和编选原则。以多种方式被命名的女诗人被钱氏整体安置在最末的闰集,其中卷四“香奁”专收女诗人一百二十六位,内部依据社会地位排序为香奁上、香奁中、香奁下三类;卷六“神鬼”有八位托名为女性的作者;卷六“外夷”录九位滇南、朝鲜女诗人。根据入选女诗人的出身和生平经历,她们又可以被分为宫廷女性、官宦妻女、平民女子、风尘女子和其他五类。钱氏编选工作的策略性体现为对女诗人和诗作的收录综合考虑。从宏观来看,钱氏秉承的最基础原则是以诗存人,重才轻德,诗人的出身和文才之间以才力为重。从微观来看,钱氏未收女冠、尼诗人诗作是因女性鲜有在佛法、道法上有突出造诣者,亦无任何佛道女性在诗歌创作上展现出过人之才,或对明代僧诗、道诗的发展形成推动力,故其诗不符钱氏的诗学论断标准,未被收入。其次,源于明代名妓文化,《列朝诗集》女诗人约四分之一(约23.8%)皆为风尘女子,其诗作数量更是超三分之一(约38.7%),钱谦益广泛的女性交游及作为“风流教主”的身份亦与此不无关系。女诗人的小传是钱谦益明确女诗人及其诗作特点和成就的显性文学批评。钱氏在《列朝诗集》女诗人小传中不仅叙述诗人的生平经历,还伴有适当的文学评论,并引他人看法以佐证,使诗集成为非一家之言的集大成者。但是,相对于《列朝诗集》的男性作家来说,钱氏对女诗人作出的纯粹文学评论可谓简单而十分精要——《列朝诗集》女诗人(含托名)总计一百四十三位,钱氏进行了较细致评价的仅二十三位。即便数量较少,但钱氏的批评从多方面展开,特点是观点较为包容,辞气较为平和。钱氏对许多男性诗人有明确褒贬而对女诗人相对宽容,从这一反差作为出发点来考虑,可以有两种理解:钱氏对男性诗人存在着排斥异己的竞争心理,而女诗人对其文学地位不具有威胁性,所以对女诗人态度较为优容。另外较之男性诗人,女诗人的作品具有更高程度的相似性,个体风格不及男诗人鲜明,此亦为钱氏未多加评述女诗人作品的重要原因。钱谦益还考证了存在疑义的诗作,虽将某诗选进某诗人名下本就是观点的映证,但钱氏仍然在部分女诗人小传中阐述了看法,还有一人小传中包含多条、多人考证信息的情况出现。《列朝诗集》女诗人部分是钱谦益精心构筑的明代女性诗歌史,在诗人和诗歌的选择上满足了“广”和“严”两条件。“广”即诗集涵盖的范围足够广阔,须收录足以反映某一时代整体面貌的诗人和诗作;“严”即编者对诗人和诗歌的定夺有章可依,纳入的内容须体现出一定的选择性。钱氏对诗人和诗歌加以取舍,将明代各年代、阶层、地区的女诗人涵盖在内的同时,诗歌也几乎包罗各体裁和题材,故《列朝诗集》勾勒出了明代女诗人诗歌创作的整体风貌。诗史亦是国史,诗歌总集的一项重要功能便是保存文献,折射历史。《列朝诗集》在探究有明一代史实上存在着研究价值,百余则女诗人小传展现出明代女性的整体生存状态,如明代大量女性有强烈的贞孝观念、部分知识分子家庭较为重视家中女子的经史启蒙,以及明代知识女性之间存在着或深或浅的文学交际。著述可反映编者的各类理念,《列朝诗集》即是钱谦益前瞻性性别观的呈现。《列朝诗集》女诗人中娼妓占据了不可小觑的分量,体现出钱氏不论出身的公正态度,这是一种开放的女性节烈观念,文学方面如此,社会阶层观念亦然。在明代后期士女交游成风的情境下,他的实际交游行动——钱氏与柳如是、卞赛、董小宛等名妓交往密切,被称为“风流教主”,亦可作为印证。然而,钱谦益在女诗人小传和他写作的众多女性传记中又大力推崇贞孝妇德,这与他对妓女人格和创作的尊重以及自身开放的交友行为背驰,体现出节烈观中保守一面。钱氏的双面节烈观念与思想动态发生巨变的明代晚期这一特定历史背景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