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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乡土性”,包括具有乡村特色的自然景观、社会构成、乡土文化、生活方式等,正是它吸引着城市居民经常返回农村以缓解“乡愁”。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乡村旅游开发的培育项目,希望以此撬动民间资本,带动城市人财物向乡村回流。但从当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尽管数量众多,投资巨大,但发展方案趋向同质化,对增加村民收入、带动村庄发展效果有限。在此背景下,对具体的村庄旅游开发案例进行田野调查,通过对行动者互动细节的社会学分析展现村庄发展的诸多可能性及其推进逻辑,对于探究村庄持续发展的可行之道具有现实意义。文章基于浙江云村旅游开发过程的跟踪调查,对其旅游开发的关键节点、方案博弈及其利害得失展开叙事。研究发现,政府、投资商、设计师、村民等主体在旅游开发中具有不同的行动偏好,展现出各自的能动性和策略。投资者希望“制造”景点,瞄准高端消费者,追求资本增值。地方政府则追求整体规划和规模效应,政策意图十分明显。村民们更多的是在经济收益的刺激下希望以被雇佣者的角色加入到村庄建设中去,村庄的发展缺乏主体性。旅游开发需要配套大量的基础设施,但自上而下的推行,没有村庄领头人、村外进入的投资者以及村民的协同配合难以贯彻。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各方主体的行动都受到自身行动的限制和对方行动的影响。在投资环境、游客需求、政府监管、村民合作能力等因素下,云村旅游开发的不同方案相互竞争博弈,最终走向了融合。对云村案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分析发现,旅游开发的成功在于从村落空间布局、建筑风貌、村庄社会构成上既保留乡土性,又超越乡土性,实现“乡土性的再造”,在满足游客旅游需求的同时实现村庄传统的保护,让村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