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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欧洲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和扩展,欧洲立宪成为欧洲联合进程的必然选择和推动力量,是目前欧洲制度建设的较高表现形式。本文主要运用建构主义,并适当借鉴其他理论方法,试图通过建构欧洲立宪进程中多元行为主体的观念、身份、利益和行为模式,分析欧洲立宪进程中的主体互动以及这种互动对立宪进程本身的建构作用。
在理论建构层次,本文对欧洲立宪的背景条件、内容、原则和功能分别作出了基础性介绍;阐述了建构主义理论中关于认同建构、身份建构和互动建构的理论要点,并将其引入欧洲立宪的主体认同建构、身份建构和合作行为选择的研究,为分析欧洲立宪的主体互动奠定理论基础。
在主体建构层次,本文通过建构欧洲立宪主体中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和公民行为体的多重行为模式,指明各种行为体在欧洲一体化的互动实践中都受到“国家认同”、“欧洲认同”和“公民认同”的根本性建构作用,并各自发展出具有“国家主义”、“欧洲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行为模式。欧洲立宪进程中,三种最主要行为体基于各自的身份认同和利益取向展开相互协调与合作。而建构以“欧洲公民”为纽带、以实现“合力平衡”为目的的良好宪政秩序,是欧洲统合的必经之路。
在主体互动层次,本文以欧洲立宪进程为背景,以欧洲宪法危机为事例,通过分析主体在欧洲立宪进程中的行为选择、政策实践与再实践,着重指出欧洲宪法危机的解决和欧洲善治的实现,依赖于欧盟制度框架的完善、成员国的积极推动和欧洲公民社会的建设。其中,民主价值的宣扬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欧洲合法性危机的根本解决路径。
运用建构主义分析欧洲立宪进程中主体基于身份认同和利益追求的复合互动,以及在此基础上主体与宪政结构的双向建构,无论对于扩展建构主义的研究视野和应用范围,还是提升人们对欧洲宪政的认知能力,进而促进欧洲立宪的良性运行和欧洲一体化的健康发展,均具有建设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