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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下文简称上海自贸区)由国务院于2013年8月22日正式批准成立。在培育上海自贸区公平化、法制化的竞争环境过程中,要关注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解决自贸区投资争端机制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仲裁作为在投资贸易领域为各国普遍应用的争端解决方式,其具有自治,灵活,高效的优点,满足了当事人在意思自治,公正公平上的追求。从2014年4月8日《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正式出台开始,仲裁正在作为自贸区投资争端主要手段被广泛应用着,并取得了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进展。但是上海自贸区仍然面临着在改革建设中还存在着仲裁诉讼化倾向严重、仲裁法律与规则不够完善、仲裁公信力不足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本文意在遵循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投资争端仲裁解决机制的完善性进行研究,找到仲裁解决机制在适用范围、解决方式、执行等多个方面的完善性建议,更好的实现仲裁与自贸区投资争端在灵活性、自由性、高效性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