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不断攀升使其成为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已成为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我国现有未成年入约3.67亿,他们能否健康地成长,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尤其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区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小社会,若要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健全社区机构、完善社区功能着手,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起全面、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社区防控体系。目前,我国虽然具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立法,如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道问题的解释》等,学界在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控制方面也有所论述,但相关立法存在专指性不强、执行主体模糊、操作性较弱等问题,相关研究存在预防与控制相割裂、缺乏系统化等问题,使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社区防控研究还存在空白点。本文从我国特别是大连市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分析入手,立足于我国现存相关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职能,借鉴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正具体做法,提出未成年人犯罪社区预防和社区控制应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社区防控体系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