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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四省同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高。本研究在分析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对江苏省与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提高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对策建议。研究得到的主要结果如下:
(1)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四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践中的共性主要有:①均加强了农业产品监管、生产源头治理,②均基本健全了农业标准化体系,③均基本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④均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⑤均初步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⑥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⑦均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预警。
(2)江苏与山东、浙江、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对领先的工作主要有:①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②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④农产品的标识管理,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⑦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
(3)山东、浙江、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江苏的启发主要有:①山东省对出口农产品的区域化管理,②浙江省对渔业生产标准化的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③广东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细化分工。
(4)针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结合上述研究结果,从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建设、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安全农产品监管执法、安全农产品管理责任网络建设、安全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