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农户搬迁前后权益变化研究——以湖北省天门市为例

来源 :华中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yyy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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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提出是为了保护耕地、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并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民是关键的利益主体,但实施中,往往农民的主体地位难以体现、农民的意愿难以满足、农民的利益保障难以落实等现象会阻碍增减挂钩的推进,因此研究增减挂钩中农民的权益状况,要进一步了解农民的意愿情况、尊重农民的财产等经济权利的情况、农民的生活状况等方面。只有农民的权益得到的很好的维护,农民得到的切实的实惠,才能更有利于增减挂钩的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本研究在归纳增减挂钩政策自提出以来学者们对其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和数据,构建增减挂钩区拆迁农民权益测度体系,运用模糊数学方法测算了增减挂钩区农民搬迁前后权益的变化,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不足之处,提出加强保护农民权益的政策建议。  论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通过对研究区域的农户的基本现状调查可知,增减挂钩项目对农民的经济、住房、生产生活、居住环境等都有影响,农户在搬迁前后经济状况、住房条件、人际生活、周围环境等都发生了变化。第一,随着普遍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民的收入来源的变化,农户的家庭收入普遍提高,但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农民需要支付的日常生活成本也逐渐提高。第二,拆迁农户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住房质量以及设施配套水平都相比之前有所提升,但农民生产便利程度有所降低,居住周边自然环境如空气质量等降低。  (2)通过模糊综合评价计算了农民权益状况中各指标的模糊隶属度以及农民的总权益模糊隶属度,计算结果表明增减挂钩区农民搬迁前后的权益状况稍有变好,与以往学者黄贻芳的研究结论“增减挂钩背景下农民退出宅基地这一过程中,其经济权益、社会权益、政治权益等都不同程度的受损”有所不同。本文测算出的农民总权益基提高了0.07个单位,但提高幅度尚不理想;各功能指标的权益状况变化方向有所不同,其中社区条件改善明显,但经济权益受损,且对农民的补偿金额较低;政治权益和社会权益虽然没有严重受损,但测算结果表明农民的知情权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都还需要加强。  (3)不同的项目区由于原有资源禀赋的差异、以及项目参与者、安置位置等方面的区别,使不同的项目区拆迁农民的总权益状况以及各权益指标的变化方向和变化程度都有所区别,但其反映问题的总体趋势相似,即农户经济权益受损、农民参与增减挂钩项目的程度较低、受补偿的标准偏低、以及社会保障不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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