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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经济学与行为金融学的引入,关于IPO抑价的研究视角多元化发展,声誉角度进入研究者的视线。投资者可以通过作为发行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传递“桥梁”发行中介声誉识别信息的质量高低,及发行企业的价值。作为“不可挽回”的资本,声誉对发行中介显示出较大重要性。本文从发行中介声誉角度着手,试图探询我国股票市场对发行中介声誉的关注是否会影响IPO抑价。选取自2009年7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上市IPO作为研究样本,删除数据缺失变量后,共计627支样本。着重分析发行企业所选择的发行中介声誉对IPO抑价的影响情况,其中中介仅就主承销商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研究。通过非参数检验了解到样本发行企业在选择发行中介时并不关注其声誉,引入其他可能影响IPO抑价的因素建立回归方程,证实市场并未建立起声誉机制,声誉理论在我国还未形成,我国主承销商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也不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但通过两两中介声誉的两两组合得到的四个声誉小组之间对于IPO抑价的影响分析,发现以企业选择低声誉承销商为前提,选择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IPO抑价率显著高于选择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同时,发行首日换手率这一因素在文中所考查的所有问题中对IPO抑价均呈显著影响,说明我国股票市场还存在较严重的投机氛围,投资呈现一种非常典型的“羊群效应”因此我国证券市场需针对目前市场中投资者行为提出更好的交易引导政策,有效指导其有目的地识别市场上的股票,同时提高交易的透明度,提高二级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声誉机制,形成声誉意识,进一步完善及发展我国股票二级市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