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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4%左右的速度递增,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而且还危害了人类的健康。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方法主要有填理、焚烧和堆肥。其中,填理由于具有技术成熟、运行成本低等优点而成为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但是,填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填埋气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危害人类的健康。本研究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法,分析了我国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现状,进而对国外发达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了归纳,对我国现行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修改建议。1.对我国20个省市的54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周围环境、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经济运行等方面情况的问卷调查及现场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着如下问题:选址困难和具有盲目性,填埋物未进行分类收集、防渗层效果不佳、填埋气无控制排放、终场覆盖系统的材料防渗效果差和结构不完善和渗滤液的不达标排放等。2.我国现行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1997年颁布、199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这一标准的实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污染防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编制这一标准之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数量很少,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实践,并且缺乏基础研究,使得这一标准存在适用性不强,实现效果差问题。本文从填埋场选址、入场垃圾要求、防渗结构、渗滤液的处理及排放和终场覆盖等5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3.国外资料调研结果显示,各国都制定有严格的标准以规范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以达到控制填埋场污染的目的。本论文主要介绍发达国家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包括美国的MSWLFC(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s Criteria)、密歇根州的填埋法规,德国的《生活垃圾技术条例》、日本的《最终处置场指南》和欧盟的《填埋导则》等。4.针对我国现行标准的问题,借鉴国外标准,提出了如下修改建议:(1)增加第三章《术语与定义》部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建议增加第五章《结构》部分,对于组成垃圾填埋场的主要部分做出具体规定;(2)第四部分《规划与选址》中建议增加居民区、水体、公路、机场等限制因素;(3)第五部分《结构》对防渗结构类型的选择给出了具体规定;(4)第七部分《封场及后期管理》给出终场覆盖系统的具体构成部分及封场后管理情况;(5)第八部分《污染控制》建议对渗滤液排放标准进行修改,增加甲烷控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