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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推进与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受到了重大的影响冲击,但这同时也为地方税体系改革提供了重要契机。自“营改增”实施至2017年7月累计减税1.61万亿元,这无疑短期内给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随着2016年5月“营改增”的全面开展,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这也使得地方政府失去了长久以来的地方主体税种,税收收入转而依靠中央地方共享的增值税五五分成部分,这使得地方政府失去了对税收收入的主导掌控力,从而直接导致对分税制的冲击。由于“营改增”的助推作用,在坚持分税制前提下,地方税体系改革重构已迫在眉睫,这也是各级政府、理论界与实务界急需攻克的难题。本文基于“营改增”全面推广的背景,主要探讨了“营改增”对地方税体系的影响及相应的改革建议。首先在第一章绪论的基础上对地方税体系、分税制等概念进行界定,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以作为下文分析“营改增”影响效果与建议提出的理论支撑。然后探讨了我国地方税体系建立之初就存在的问题,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的推进,这些问题渐渐暴露出来并已影响了地方税的顺利征收与经济健康发展。其次,文章详细分析了“营改增”作为我国分税制建立以来最大的税制改革对地方税体系带来的影响,其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地方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失衡加剧、税权设置面临挑战、税收征管难度增加等。其中给地方税体系带来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主体税缺失,打破了长年来地方的税制结构,形成了以中央地方共享税为主的新的地方税税制架构。之后,针对地方税体系失去主体税的情况,本文着力分析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的可行性,以房产税试点改革的重庆、上海市为例,在宽税基的房产税征收前提下进行了测算,并通过建立房产税与财政收入的回归模型且进行了大量检验,得出在适当税率下房产税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充足收入的结论,验证了以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的可行性。最后,本文提出了在“营改增”背景下的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议,除了尽快扶植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外,还应完善我国地方税权的划分、优化地方收入支出结构、加快地方辅助税种改革进程、建立有效的地方税税收征管体制与税收保障措施,其中重点分析了国税地税合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方法。本文通过全方面的分析对“营改增”后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设进行了探讨,以期能为地方税体系的完善尽微薄之力,并为后续研究此类问题的学者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