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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尤其是历史科学的发展更是直接依赖于档案的开放。如果没有充分的档案开放利用的支持,历史学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西方国家,开放档案原则被誉为档案的“人权宣言”。档案开放利用,不仅是对档案利用范围的扩大,更是对公民利用档案这一权利的承认和实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政治民主。美国的档案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惊人。普通的民众,甚至外国人都可以广泛地去查询档案、文件。美国建国200多年,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档案开放的足迹是我们今天研究这一现象的切入点。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档案的利用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受到某些限制。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就是考察美国从建国到今天,其档案开放利用的历史过程。 本文的前言部分论述了为什么要对美国档案开放利用的历史过程进行考察,有何现实意义,介绍了美国档案及其开放利用方面的一些研究状况,以使读者对美国的档案开放有个宏观的了解。 本文主体内容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法国档案“人权宣言”与美国档案开放利用的起步。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档案利用是少数人的特权,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它们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法国在大革命之后进行的档案改革,率先提出了档案利用的“开放”原则。美国建国之初档案管理比较分散。那时,虽然档案利用者主要是历史学家,但是普通民众也可以依据“需要知晓原则”去查询档案,这是美国档案开放利用的起步。 第二部分是档案利用逐步走向公众。国家档案馆的成立,从管理上规范了联邦档案工作,《联邦登记法》和《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主动公布档案文件以及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人们按时获得档案等信息的权利。 第三部分是美国《信息自由法》与档案的开放利用。政府部门的规定限制不能满足人们利用档案的要求,“知情权”运动在二战后发展成为一种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化的浪潮,1966年的国际档案大会重提法国档案开放利用原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自由法》应运而生。这一法律提高了人们利用档案的意识,扩大了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档案部门必须对人们的要求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就必须开放档案。《信息自由法》对档案开放利用影响深远。 第四部分档案的解密与降密。这是档案开放利用的进一步发展,是《信息自由法》精神的延伸。档案的开放带来了史学研究新景象,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档案开放利用的相对性,没有绝对的自由。《信息自由法》规定了九类档案不能开放,《隐私权法》和《版权法》对人们利用档案也有诸多限制性的条款。 第五部分是关于中国档案的开放利用及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