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明确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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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明确性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以及该罪的刑种、刑度都要有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实质是重申犯罪与刑罚应当具有明确性。详言之,明确性原则要求立法者不得制定犯罪构成要件不明确、行为犯罪化的边际界限不清晰、法定刑幅度不确定的刑法条款,即要求罪的明确与刑的明确。作为罪刑法定派生原则之一的明确性原则,对刑法的立法层面、司法实践均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贯彻仍然是相当粗糙的,学界关于该原则缺憾与弥补的系统论述仍付之阙如。笔者取此论题,以期能引发学人的关注。全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明确性原则的理论沿革及价值蕴涵。从各国关于明确性原则的理论入手来阐述该原则的历史沿革并对其作出定义,随后从人权保障、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论述明确性原则的价值蕴涵。第二部分为明确性原则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罪的明确和刑的明确。罪的明确主要是指罪名及犯罪构成明确,在该部分,笔者就与罪的明确密切相关的问题“空白罪状”与“刑法弹性规定”作了论述,认为由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是相对的罪刑法定主义,它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也开始兼顾社会保护,因此它的明确性要求并非是指绝对明确而只是一种相对的明确,所以看似与明确性原则相矛盾的空白罪状及刑法弹性规定是可以合理存在的。刑的明确主要是指法定刑及其幅度应当相对明确。根据明确性原则的内容,笔者指出明确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应该包括:刑法规范形式明确,刑法规范内容明确,同时要兼顾法律专业标准与国民预测可能性,兼顾法律用语与普通用语。第三部分为明确性原则贯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首先从罪和刑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刑法在贯彻明确性原则中存在的问题。罪的明确性方面的问题主要有罪名不明确、犯罪构成标准不明确及法律用语、术语不明确,而刑的明确性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量刑情节、法定刑设置及罚金刑等方面。针对存在的不足,笔者以立法和司法为契入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五个对策,包括:使用相对明确的立法语言,调整立法指导思想、完善立法技术,加强立法解释工作、适度进行司法解释,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及建立刑事判例制度。全文共约三万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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