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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是伴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传统诽谤行为与现代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从本质上看,网络诽谤是一种借助现代网络传播技术平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不法行为。与传统诽谤相比,其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往往给被害人带来更大的伤害。特别是近些年来,网络秩序的问题日益突显,对传统诽谤进行规制的许多制度和观念也引起了人们的重新审视,如何对网络诽谤环境下的诽谤行为进行准确的界定,已经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司法诉求。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诽谤行为的概述。本部分作者首先对网络诽谤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然后从历史的角度对古代诽谤行为的出现及其演化过程进行了阐述。最后,笔者通过引用相关案例,对我国网络诽谤行为的现状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网络诽谤的域外处置模式考察。作者结合国外网络诽谤的现状,分别考察了以德韩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在网络诽谤问题上的处置模式,从而使人们对域外有关网络诽谤的防控模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为我国相关立法工作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三部分,网络环境下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分析。本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内容,作者从我国刑法理论的角度入手,首先对网络环境下诽谤罪的构成是否需要同时具备“捏造”行为与“散布”行为进行了论述。其次,按照网络诽谤中行为主体的不同,分别对诽谤言论捏造者、网络传播者、网络管理者以及网络水军刑事责任主体的认定进行了分类讨论。然后,通过对传统诽谤和网络诽谤行为特征的分类阐述,指出“公开性”是构成诽谤罪必不可少的要件。最后,结合部分法学家的观点以及相关法律文件中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环境下诽谤罪“情节严重”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应如何认定的问题。第四部分,网络环境下诽谤罪的相关问题研究。根据第三部分的论述,作者从学理的角度分别对“网络诽谤”是否应该单独立罪、“诽谤政府”是否构成诽谤罪、公民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价值冲突以及网络诽谤的立案管辖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了问题的所在及其有关争议,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五部分,网络诽谤行为的规制。本部分作者从规范诽谤罪的构成标准以及构建良好网络秩序的目的出发,针对我国网络诽谤的相关问题,分别从完善相关立法、加强网络教育、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