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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莫奚是中国古代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源于东胡,出自宇文鲜卑。隋代省“库莫”而简称奚。从九世纪后期开始,契丹对奚人进行征服活动,直至辽初才完全征服。辽代的奚王总计有25位,其中包括建国前至圣宗时期的6位奚可汗和圣宗时期及以后的19位奚王。辽代奚王的地位和执掌在辽朝前后期有变化,辽早期奚王拥有可汗的称号,作为奚人的最高统治者,拥有统领奚兵、管理奚人部众的权力。同时要定期朝觐辽朝皇帝,有领兵从征的义务,接受秃里太尉的监督。辽代奚可汗的权力是逐步丧失的,这与辽朝皇帝将削弱奚王权力,加强中央集权作为既定国策密不可分。同时,辽朝统治者对奚人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逐步改组和整顿奚人部落,削弱奚可汗对部众的统辖权力。辽建国前后,汉人等大量农耕人口进入奚境,使奚人地区农业经济获得发展,也导致奚人牧地域萎缩,传统游牧经济受到影响。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与人口的增殖,辽朝开始逐步在奚人活动地区推行州县制,将部分原奚人活动的区域逐步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统和十四年(996)以和朔奴兵败为契机,圣宗将奚王府部划归北宰相府管理,使奚可汗丧失了对奚军的统帅权、对部众的管辖权及“可汗”称号,成为由契丹皇帝从“奚王五帐分”中世选的、仅对奚部众有行政管理权的官员,奚王府部成为辽朝的四大部族之一。至此,辽朝完全直接将奚人纳入到了国家行政系统之中,成为辽朝政治发展史中一个重要事件。“奚王五帐分”是指唐末至辽景宗时期时瑟、吐勒斯、辖剌哥、勃鲁恩和劳骨宁等五位奚可汗的后裔,即“奚五王族”,有世选奚王的特权。关于《辽史·兵卫志》中的“侍从宮帐:奚王府部”,其中“侍从”是指奚可汗权力丧失后,“奚王五帐分”中的部分人被抽调出来充当皇帝护卫,跟随皇帝四时捺钵,保护皇帝的安全,同时也具有质子的性质。“宮帐”是指辽朝皇帝的宫帐,即皇帝直辖诸宫卫(斡鲁朵和宫)的族帐。《金史》记载奚五王族因与皇族耶律氏通婚,故附姓后族萧氏。通过碑刻记载可知,在辽圣宗时期,“奚王五帐分”中已经有人与耶律氏通婚,附姓萧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