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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实行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在债务安排、税收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为了更好的发展绿色GDP,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追求地方经济发展,面对有限的区域和资源,地方政府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积极的竞争有助于建立良性竞争秩序,促进地方政府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消极竞争会导致设施重复建设、优惠政策过度供给、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区域环境污染严重等等问题影响竞争秩序,有碍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依据我国当前发展的形式以及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国家提出了“新常态”这一经济发展观念。它能促进政府间良性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本文采用查阅文献,实证研究和比较的方法,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内容、竞争的方式以及竞争导致的社会问题展开分析。归纳出地方政府竞争主要是由政治利益追求、经济利益追求和个人政治经济利益的追求所导致的。针对这些问题,以及国家目前发展的新常态,本文重点阐述了新常态的内涵、政治特征、以及新常态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影响及意义,并提出了新常态背景下改善、规范地方政府竞争的一些建议,如完善市场监管政策,规范市场竞争手段和秩序,构建新的政企关系,提升地方政府竞争实力,建立环保制度,创建区域协同发展等。本文认为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竞争致胜的关键是看谁能最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社会保障和服务。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竞争将由最初的“资源”竞争逐渐走入“制度”竞争,而随着我国经济整体发展,地方政府的竞争可能都会走向区域合作,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更好的为人民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