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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到18世纪海上新航路开辟,公海自由主义使各国为争夺海洋权益摩擦不断。二战后,世界强权重新洗牌,既定的海洋权益划分不断受到冲击,国家间海上大小矛盾冲突不断,亟须确实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来消除这些矛盾冲突。因此为了相关法律的立法,联合国召开了三次海洋法会议。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简称《海洋法公约》),1994年11月16日该公约正式生效。该公约于1996年在中国生效。专属经济区是沿岸国享有排他性经济权利如捕鱼权、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权等的一定海洋区域,对一国重要性不言而喻。中韩两国之间的黄海(韩称西海)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半闭海”,专属经济区重叠,两国渔民为抢夺渔业资源发生纠纷。不同国家间专属经济区重叠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明确提出解决措施。中韩两国皆为《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两国以解决两国间渔业纠纷为直接目的,以推进两国间专属经济区划界为深远目标,在展开数次谈判基础上形成并签署了《中韩渔业协定》(下简称《协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生效,至今仍有法律效力。然而《协定》生效的十几年间,对推动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反而加剧了两国间渔业争端。明确中韩各自的专属经济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协定》为切入点,对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进行国际法上的分析。本文正文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中韩渔业协定》的产生背景与缔结目的,主要对《协定》的产生和目的做综述,并就《协定》生效后对中韩之间专属经济区划定产生的作用做大体评价。第二部分论述了海洋划界的概念和原则,包括公平原则、等距离中间线原则、比例检验规则等,为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寻求国际法依据。第三部分就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的不同主张及法律依据展开论述,主要阐述两国就专属经济区划界所持的不同立场,追溯其不同的法律依据。第四部分针对中韩经济区划界纠纷提出解决方法,首先提出废止《协定》的观点,其次从《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外交方法、法律方法方面分析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争端的解决方法,最后总结中韩专属经济区划界争端解决的应对措施和经验,以充分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中国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性;调整政策,将海洋权益的维护上升为国家核心利益;加强对中韩专属经济区的行政执法;运用国际法律规则维护中国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