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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我国唯一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资格考试,对推进我国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确定报名人员能否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标准和尺度,也是对从事法律职业人员类别的限制和约束。本文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为研究对象,对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报名条件的改革与演变进行分析,结合陕西省2018年至2019年法考报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情况以及法考报名条件实际运行的情况分析,认为选拔法律职业人才应当重视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专业能力、法律职业道德的考察,以及加强考试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入职后定期考察,以此提高和巩固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报名条件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一关”,其设置是否科学、合法、合理,显得至关重要。笔者认为,设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当紧紧围绕法学专业、法律职业实践、法律职业道德等内容,发挥出筛选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作用。本文从法考报名条件这一具体和细节之处着手研究,结合笔者长期从事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提出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依据、对非全日制学历增设报名特别条件、取消在校大学生报名资格、完善放宽报名条件等意见建议,以推动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优化与完善,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更好地发挥出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作用,更加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