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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社会史的角度,立足于研究清代碑刻,以山西灵石县的公共工程碑刻史料为切入点,运用清代的方志、碑刻、奏折等历史文献资料,从工程的修建主体和经费来源两个方面,对清代灵石县的公共工程进行了考察。清代灵石县的公共工程根据修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官修、绅修、民修三类,其中官方只是择其要者修建,绅修和民修工程占绝大多数,其修建主体由各阶层人士构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工。在经费筹集方面,一般由民间自行筹集经费,官府较少参与基层公共工程的修建,州县官员多以个人身份参与捐修公共工程。围绕灵石公共工程的考察,使我们得以观察到明清以来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