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反倾销的贸易保护实质与我国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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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WTO的成立,全球关税水平逐步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也日益减少。作为平衡,反倾销成为当今最重要的非关税壁垒。虽然,反倾销最初是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倾销的救济手段而产生,但当代反倾销己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成功的贸易保护形式,各国可以通过反倾销保护本国相关产业而不触犯WTO原则,反倾销的运用己基本与倾销无关。   本论文目的为通过对反倾销问题的理论及实证研究,最终能证明当代反倾销的贸易保护本质,并为中国应对反倾销提供现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为此,绪论和文献综述之后,本文针对传统反倾销理论进行反思,抓住传统倾销与反倾销理论中的漏洞和不理性之处,指出倾销产生的基础已几乎不存在,即使存在倾销也只是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实施反倾销虽然有其法律基础,但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合理。且实施反倾销花费颇多,对社会资源是巨大浪费,对社会福利也存在消极影响。因此,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手段,在当今全球化浪潮中是不合时宜的。   对当代反倾销的统计分析显示出其歧视性,这种歧视性不但表现在国别上,而且表现在产业上。如反倾销针对的国家主要是具有较大出口比较优势的国家。反倾销针对的产业,主要是那些对其具有较大利益的产业。可见,国际反倾销已经失去了其维护公平贸易的初衷,而演变为贸易保护的工具。   既然反倾销已经成为贸易保护工具,那么本文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入手,探讨影响国际反倾销的因素。这些因素影响反倾销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影响企业行为以及政府政策制定,对国内实施贸易保护的过程。一个反倾销案件的提出和调查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国内宏观经济情况,国内利益集团游说,国际间政治博弈等等。当宏观经济形式不利时,企业利润率下降,企业更可能提出反倾销申请。当涉及到倾销对国内企业损害的认定时,由于在经济衰退时期,企业利润减少,那么损害认定会较容易成立。反倾销政策的制定过程以及反倾销申请的调查过程则不可避免触及到利益集团的利益,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会对政府以及国会进行游说,这本质上是一个政治经济过程。国际间的反倾销政治博弈还会涉及到报复与威慑。这部分不但进一步揭示了国际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主义本质,而且成为随后实证分析的理论基础。   实证分析对以上的理论进行验证,利用面板Probit和二层混合Logit模型,从宏观、产业层面设定变量验证这些变量对国际反倾销诉讼所产生的影响。计量分析证实了之前理论分析和统计分析所得出的初步结论。当宏观经济恶化,失业率高,进口压力大的情况下,报告国的反倾销数量也相应增加。可见,反倾销并无关公正,只不过是报告国应对竞争压力的一种反应。针对产业层面的分析进一步证实了政治经济因素在反倾销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如果一个产业对政府具有较大的政治价值,那么政府就较有可能对其进行贸易保护。此外如果该产业的沉没成本较高,在受到进口较大的竞争压力情况下,就越有可能提出反倾销。   国际对华反倾销同样显示了其贸易保护实质。统计分析显示国际对华反倾销不但愈演愈烈,且歧视性明显。国际对华反倾销不但使中国的企业经营困难,也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福利损失,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随后的宏观以及产业层面的计量分析显示,政治经济因素在对华反倾销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说明对华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更为明显,是其政府迫于国内的政治压力而实行的贸易保护手段。企业提出对华反倾销也并不是因为中国产品的倾销,而是迫于中国产品的竞争压力而实行的一种竞争手段。计量分析结果也暗示了对华反倾销裁决的随意性,以及反倾销措施的不合理性。   在反倾销已经成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的情况下,我国产品被反倾销并不是因为实际的倾销。因此以往文献所提出某些政策建议,例如规范出口价格,进行产业升级等并不能产生实质性的帮助。理论与实证分析则证实,我国的反倾销威慑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到对其他国家的威慑作用,使其他国家不敢轻举妄动,轻易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要增强我国的反倾销威慑能力,除了要适度、有针对性的增加对外反倾销以及降低我国对某些国家的出口集中度外。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也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反倾销威慑能力,如加强对华反倾销的监控和预警,完善反倾销法律体系,加强对利益集团的游说,改善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增强我国企业的应诉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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