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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国内国外经济和环境压力,我国将循环经济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加以实施。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循环经济理论倡导经济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价值,提倡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利用为特征,在整个社会层面实现物质的大循环,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把清洁生产、循环再利用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是我国全面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仍不健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济发展中由于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还是以政府导向为主,国有经济作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致经济的增长对政府的依赖性比较强,所以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体系,保障其能够顺利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行使公共职能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里,乌海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主要依赖自然资源的过度使用、是典型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同时带来的是乌海环境呈现出不断恶化的趋势。随着乌海煤炭资源的不断枯竭,如何实现城市和经济转型,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也是乌海市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良性发展,建设文明生态型城市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建设这种新型科学发展模式过程中,乌海市政府应充分运用行政手段,深化与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顺利推进。通过全程参与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引导,实现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