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专利“标准化”促进现代经济发展,同时也是专利权人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绝佳武器。本文旨在帮助专利许可双方达成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保障市场经济自由和许可双方当事人契约自由,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标准优势进行“垄断性定价”。然而,专利权人试图利用秘密手段规避FRAND原则(承诺)和“Georgia-Pacific”15项因素的规制,所以,我国必须构建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定价法律体系。经过分析和总结,得出结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争议之根源在于如何权衡专利权人、专利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认为,由于FRAND原则和“Georgia-Pacific”15项因素的松散性和模糊性特点,导致二者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所以,本文提出明确的专利许可费计算公式:专利许可费=专利许可费计价基础×专利许可费率±特殊考虑因素调整事项,并辅以法律程序,将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进行明确化。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正反论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法律规制之必要性。正面论述,专利许可费定价符合FRAND原则,可以保障市场竞争自由,并且实现专利效益最大化和许可双方协议自由;反面论述,专利许可费定价不符合FRAND原则,对专利产品生产企业、一般消费者和技术创新和发展均产生负面效应;究其原因,技术层面原因在于专利所带来的收益难以估计,法律层面原因在于许可费定价规则缺位,专利权人自身原因在于滥用技术标准优势。第二部分总结当前我国专利许可费定价原则、方法和考虑因素,同时具体描述了相应的缺陷和困境。第三部分通过参考和对比域外专利许可费定价原则、方法和考虑因素,去粗取精,将FRAND承诺规则和“Georgia-Pacific”15项因素纳入我国法律定价规则中。第四部分通过对前三部分的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的专利许可费定价规则建议:⒈设置定价前置程序:FRAND承诺+专利权人信息披露,用以事前预防纠纷发生;⒉构建定价法律规则:通过明确的公式分析和计算,得出明确的专利许可费,并通过定价信息和考虑因素予以调整,最终判决得出FRAND专利许可费。⒊构建标准必要专利行政执法程序:包括定价反垄断审查程序和标准必要专利资质审查程序,既可以预防反垄断定价,也有利于保证标准必要专利的资格和质量,以实现专利与许可费“等价交换”。⒋完善许可费定价司法程序:由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争议的特殊性,所以本文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并引入估值专家辅助法官判决,间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障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更贴近市场价值且符合FRAND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