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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山西省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自尊及遭受网络欺凌的发生情况,分析儿童期受虐待经历以及自尊对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的影响,探讨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经历是否可以通过影响大学生自尊水平进而影响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情况发生的相关机制,即自尊在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经历与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之间的中介作用,以期通过减少儿童期受虐待的发生以及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预防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提供一些理论依据。方法:2018年5~7月,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按学校类别进行分层,以院(系)为最小抽样单位,在山西省选取6所大学,每所大学在大二、大三年级中各随机选取2个院(系),调查被选中院(系)所有在校学生共计4040人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包括大学生一般情况、受网络欺凌行为量表、自尊量表及儿童期虐待问卷。收回问卷4012份,回收率为99.31%;3842人的问卷所有内容均有效,有效回收率为95.76%。采用Epidata3.1平行双录入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24.0软件进行统计描述、t/F检验和Pearson相关等分析;在相关分析和假设模型的基础上,运用Mplus 7.0软件对假设模型进行检验。结果:1.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经历特征在3842名大学生中,5种儿童期受虐待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情感忽视(10.77?5.22)分、躯体忽视(8.82?3.37)分、情感虐待(7.13?2.81)分、躯体虐待(6.36?2.88)分及性虐待(6.32?2.90)分。过去一年2217(57.7%)人无儿童期受虐待经历,1625(42.3%)人有儿童期受虐待经历。经t检验,男大学生儿童期受性虐待、情感忽视及躯体忽视得分均高于女大学生;独生子女大学生儿童期受情感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及情感忽视得分高于非独生子女大学生;父母离异大学生儿童期受情感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情感忽视及躯体忽视得分均高于父母未离异大学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经方差分析,不同生源地、父亲不同文化程度以及母亲不同文化程度大学生间儿童期受虐待各因子得分总体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2.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特征在3842名大学生中,遭受网络欺凌3个维度得分分别为网络言语欺凌(7.69?3.17)分、隐匿身份(3.58?1.63)分和网络伪造欺诈(7.46?3.17)分。过去一年,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报告率为79.4%(3049/3842)。经t检验,男生遭受网络言语欺凌、隐匿身份及网络伪造欺诈得分和网络欺凌总分均高于女生;独生子女大学生遭受网络言语欺凌得分和网络欺凌总分高于非独生子女大学生;父母离异大学生遭受网络言语欺凌、隐匿身份及网络伪造欺诈得分和网络欺凌总分均高于父母未离异大学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经方差分析,不同生源地以及父亲不同文化程度大学生遭受网络伪造欺诈得分和网络欺凌总分总体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母亲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上网时间大学生遭受网络言语欺凌、隐匿身份及网络伪造欺诈得分和网络欺凌总分总体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3.大学生自尊水平特征在3842名大学生中,自尊平均得分为(29.28±4.21)分。经t检验,独生子女大学生自尊得分高于非独生子女大学生,父母离异大学生自尊得分低于父母未离异大学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不同性别大学生自尊得分总体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方差分析,父亲和母亲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上网时间大学生自尊得分总体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4.自尊在儿童期受虐待与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之间的中介作用分析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显示,大学生儿童期受情感虐待、情感忽视以及躯体忽视、父亲文化程度低和上网时间长是大学生低自尊的危险因素(均有P<0.05)。儿童期受情感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及躯体忽视、低自尊、男生和上网时间长是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的危险因素,儿童期受情感忽视是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的保护因素(均有P<0.05)。构建以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经历为自变量,以大学生自尊为中介变量,以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为因变量的结构方程模型。模型整体拟合良好:?~2=1752.828,df=41,?~2/df=42.752,RMSEA=0.104,CFI=0.908,TLI=0.879,SRMR=0.052。Bootstrap检验结果显示,尚未发现自尊在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与遭受网络欺凌间存在中介作用(P>0.05)。结论:儿童期受虐待经历会增加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的风险,同时会降低大学生的自尊水平,低自尊水平是大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的危险因素。但本研究尚未发现自尊在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与遭受网络欺凌间的中介作用。